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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短時間的交往,值得做復合嗎?】


最近有不少的個案來問我,交往了兩週(一個月、兩個月),然後目前分手已經三個月~半年的時間,能不能復合?


對於想復合的個案,我第一個想問的是:你們分手的原因解決了嗎?


如果分手的原因沒有解決,就算兩個人現在都還有想繼續在一起試試看的想法,到最後還是會因為同樣的問題而分手(這個瑞塔說了很多次了)。


想復合,一定要先解決當時分手的原因,千萬不要聽對方說什麼先復合再說……這類的鬼話!


再來是,分手後兩人還有互動嗎?


許多來找我咨詢的人,會和我說分手後因為太傷心、太生氣……種種因素,把對方拉黑刪除了,現在要我想辦法找回對方,還要對方主動聯絡?


說真的,我是女巫……不是神、不是桌頭、不是仙姑!要刪除的是你!想找回對方的也是你……我們能不能不要脾氣這麼大?事後又來後悔?要知道這世界上真的沒有後悔藥呀!


好的,現在來說今天文章的主題:如果我們和對方只是短暫的交往(兩個月內),在經過比交往時間還久的分手時間後,還值得去復合嗎?(大家可以在下面留言打出你的想法)


我的答案是:不需要。而且一般有這樣的個案咨詢我,我都會勸個案:下一個男人/女人會更好!雖然我一樣可以介紹復合的產品,但是很抱歉,這樣的錢我不想賺!


第一:只交往短短的時間,然後就分手,表示雙方根本沒有感情的基礎,遇到問題一點也不想磨合,只想分手。這會讓人覺得這段感情的開始是真心的嗎?如果不是真心的,那又何必去復合?只會被傷的更重,結果就是花了一堆錢,又沒有結果。


第二:交往才短短的時間,彼此都還沒有很長的時間去認識對方,互相了解,然後分手/被分手,這表示提分手的人一點都沒有站在對方的立場去想。這令人感到殘忍。


第三:分手後都已經過了三個月到半年以上了(個案裡面最長的是八年),兩人間沒有任何互動,這要復合的難度也太大了!在分手後的那麼長時間,難道身邊就真的沒有出現適合的對象嗎?


如果沒有,那就要想想是不是自己出問題了。是不是自己心中一直想著對方,不願意放下,根本看不見身邊出現的好對象,苦苦的把自己熬成大齡剩男/剩女?


我必須要說,如果對方沒有心想和你在一起,你再怎麼煎熬、努力、等待……這都是沒有用的,我們不要因為那短時間的交往而浪費自己的美好青春好嗎?


所以很多曾經被我拒絕的同學們,不是瑞塔不願意幫你們做復合,而是瑞塔覺得真的沒有必要為了短短的交往時間,去耗費心力和金錢復合。


同樣的錢,花在讓更適合自己的有緣人出現,不好嗎?


你們有沒有身邊的人也有這樣的經驗呢?歡迎留言討論。


5/1五朔節祈願/開運儀式報名中


官方Line:@eyw8018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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